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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2015年度教职工年度述职和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充分调动学院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落实《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岗位职责及其考核暂行办法》,促进在岗教职工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完善师资队伍分类改革的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和聘用合同续聘管理工作,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2003)4号)、《上海交通大学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条例》(沪交内(人)【2006】31号)、《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实施细则》、《上海交通大学关于2015年度教职工年度述职和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院将开展2015年度教职工年度述职、聘期考核和聘用合同续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 年度述职范围: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含编制内人才派遣人员)。新参加工作且工作时间未满半年的教职工只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不确定考核等级;长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需提交工作小结,根据其表现确定等级。

  2. 聘期考核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聘用合同到期的在编在岗教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距离上次考核已满三年者。)

  二、考核材料及网上操作流程

  1. 考核材料

  年度考核:须网上提交个人年度考核申请。

  聘期考核:除网上提交上海交通大学聘期考核申请,还需填写《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教职工聘期考核申请表》(见附件3)。

  2. 网上操作流程

  教职工考核继续实行信息化管理。由学院党办根据学校要求网上发起,启动考核工作后,系统将自动发邮件给参加考核的教职工,教职工收到邮件后以Jaccount账号登录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平台提交个人述职报告(具体操作可详见附件4)。

  三、考核时间安排

  1. 11月18日前:个人网上填写并提交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申请。各系将参加聘期考核教职工的《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教职工聘期考核申请表》及教学科研相关证明等附件材料收齐后交至木兰楼A1021党办,同时电子版发至邮箱:zhuhh@sjtu.edu.cn

  2. 11月25日前:党办组织教职工聘期考核材料的初审。

  3. 12月5日前:学院组织完成副高职称人员的聘期考核材料的网评工作。

  4. 12月10日前:学院组织完成正高职称和行政人员聘期考核述职和考核等级评定工作。

  5. 12月12日前:各系完成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进行网上提交,对考核结果为“优秀”、“基本合格”及“不合格”者进行公示。

  6. 12月15日前:学院对考核意见最终认定后,进行网上确认。

  7. 12月20日前:教职工再次登录人事管理系统对个人考核结果进行确认。

  8. 2016年1月10日前,党办负责年度述职和聘期考核登记表的打印并送交学校归档。

  四、补充说明

  1. 讲席教授、访问特聘/讲席教授、特别研究员的聘期考核由学院安排。

  2. 项目聘用人员的考核由团队负责,考核表由学院下发给团队,团队考核后统一上交学院党办。

  3. 年度述职和聘期考核的考核内容不应涉及保密内容。

  4.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述职或聘期考核者,其考核等级视为不合格。

 

  上海交通大学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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