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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委员会

船建学院学术委员会2021年第2次全体会议

      2021年10月21日下午6:00,船建学院学术委员会2021年第2次全体会议在木兰船建大楼B808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线上线下同时进行,会议由学术委员会主任杨建民主持,院党委副书记王喜芳、院长助理陈震、副院长薛鸿祥和土木工程系主任陈锦剑、人资办主任苏丽娜、科研与学科办主任曹嘉怡等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补充说明,审定通过了《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教学委员会章程(修订)》和船舶与海洋工程、土木工程一流学科建设方案。

      院党委副书记王喜芳详细介绍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补充说明的制定背景,2020年学校在并重型和科研型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试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2021年将推行至全系列岗位。为更大程度调动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发挥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工作方案》(沪交[2021]1号)文件精神,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建议,从学院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并重型岗位,在教书育人方面制定相应补充条件。经学院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组织人事等部门共同研究,针对补充条件形成了两个方案,提请学术委员会进行研究和讨论。会上经过充分讨论,参会委员投票表决同意针对并重型岗位制定补充条件,并通过了补充条件具体方案。

      副院长杨健对教学委员会章程修订的原因、调整依据及修订内容进行了介绍,并同时汇报了教学委员会成员调整的原因、依据及新一届成员名单。会上经过讨论,审定通过《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教学委员会章程(修订)》。

      船舶与海洋工程系主任薛鸿祥和土木工程系主任陈锦剑分别从首轮建设情况、第二轮建设目标口径、学科建设任务和预期成效等方面对“船舶与海洋工程”和“土木工程”一流学科建设方案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会上经过讨论,审定通过船海、土木一流学科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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