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学生工作办公室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船建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激励我校本科生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及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就船建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2022-2023学年学院名额为:国家奖学金10个,上海市奖学金2个(市奖名额待学校进一步确认)。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请者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与上海交通大学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其中,国家奖学金名额适当向国家重点支持学科专业(强基计划等)和高年级倾斜。

        具体申请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三者严格不兼得;

        6、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含10%)。

       若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未在前10%但达到前30%(含30%),那么该生必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荣获重大奖项),才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资格,同时,需要向教育部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二、名额分配级评选程序

       1、经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确认,2023年各本科生年级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国奖名额

市奖名额

2020级(大四)

4

0

2021级(大三)

5

0

2022级(大二)

1

2

*若学院分配到的上海市奖学金名额有变,将进一步另行调整。

       2、评选程序为:

       (1)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已公示的各年级(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同时考虑满足学积分排名的要求),划定入围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答辩名单(后附),其他满足上述参评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如自愿参与答辩,也可在答辩会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发送姓名+学号+参加国家奖学金答辩至邮箱sa_naoce@163.com),经批准后参与答辩。

       (2)初步定于9月26日(周二)晚18:30木兰船建大楼A100进行学院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答辩,具体要求将点对点通知到入围学生。

        (3)经答辩评委选出的获奖候选人名单,将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处

        (4)学校学生处汇总、审核后提交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央主管部门批复;

        (5)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后,学生处会同财务计划处发放国家奖学金。

       此项工作联系人:蒋雨航(13585996248),也可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21-34206692,邮箱:sa_naoce@163.com。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4日

附件:船建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答辩入围名单

组别

序号

姓名

专业

综测排名

成绩排名

2020
本科生

1

彭佳俊

轮机工程

1/18

1/18

2

祁至立

土木工程

1/44

4/44

3

冯鹏

土木工程

3/44

1/44

4

马玉涵

交通运输(国际航运)

1/22

2/22

5

宗新凯

交通运输(国际航运)

2/22

1/22

2021
本科生

1

吴宇亮

船舶与海洋工程

1/73

3/73

2

向俊陈

船舶与海洋工程

5/73

7/73

3

史钰旻

船舶与海洋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

1/18

1/18

4

刘梓艺

工程力学(强基计划)

1/26

1/26

5

庄树格

工程力学(强基计划)

2/26

2/26

6

热地力·玉山

土木工程

1/47

2/47

7

辛世成

交通运输(国际航运)

2/23

2/23

2022
本科生

1

杜瀚峻

船舶与海洋工程

1/73

3/73

2

谢天

船舶与海洋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

1/16

1/16

3

丁阳晖

工程力学(强基计划)

1/37

2/37

4

沈渭清

土木工程

1/51

2/51

5

岑雨航

交通运输(国际航运)

1/23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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