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鼓励本科生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激励具有学术志趣与科研潜质的优秀学子进一步开展原创性科学研究,华高莱斯国际地产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在学院设立本科生科研论文奖励基金,奖励科研学术优异者在本科阶段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全体当前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以及学院2019级(或202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申请人需在本科就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身份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
二、奖励金额
本科生第一作者发表A档SCI/篇,奖励8000元;B档SCI/篇,奖励5000元;其他SCI/篇,奖励3000元;EI论文/篇,奖励2000元;中文核心论文(EI会议)/篇,奖励800元;导师为第一作者,本科生第二作者的按照半篇奖励,且导师需要为上海交通大学船建学院的老师。不考虑共同作者。每篇论文仅可申报一次,不得多次申报。(论文等级划分,请参考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高水平期刊目录(2023版)》)
三、认定日期
本次论文认定发表(或录用)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申请方式
(1)填写华高莱斯本科生科研论文奖励基金专用申请表;【附件1-华高莱斯本科生科研论文奖励基金申请表】
(2)提交佐证材料(已发表论文:请附发表期刊封面、当期目录与论文全文;已录用但未发表期刊:请附录用通知与论文全文)
五、材料提交方式
电子版请提交至sa_naoce@163.com,邮件主题与附件请命名为“姓名+华高莱斯本科生科研论文奖励基金”;纸质版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木兰船建大楼B201)。
六、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2日(周五)晚24:00。
七、其他说明
(1)申请人须保证个人相关经历及材料的真实性。如有造假,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2)该奖励基金需严格遵循材料提交截止时间要求,超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材料将不再受理;
(3)此奖励基金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但根据“科研成果一次认定原则”,对于本院读研的2023级学生,本科期间录用、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若已用来获评本奖励基金,则无法用于2024年9月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定)。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