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近期,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内容,为严格落实有关政策,现就船建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申请条件
从2024年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2023-2024学年学院追加名额9个,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与上海交通大学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
具体申请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三者只能获评一项,严格不兼得;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学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参军入伍退役复学、休学后复学等超过正常学制的学生,如参评,需提交院系盖章的情况说明;评审期间休学、参军、出国保留学籍、转学(插班生)的学生,不符合申请资格。
6、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7、补充说明:
之前参加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落选、获评上海市奖学金的同学可以增补为本轮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同学,上海市奖学金拟推荐同学可以替换为其他人;上海市奖学金今年的金额还是8000元,学员分配名额不调整,仍为2名。
二、名额分配级评选程序
1、经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确认,学院各年级补充评选名额根据在籍学生数占比测算,结合上一轮评选情况进行分配(不含大一新生)。具体如下:
|
补充国奖名额 |
2021级(大四) |
2 |
2022级(大三) |
3 |
2023级(大二) |
4 |
2、评选程序为:
(1)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已公示的各年级(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同时考虑满足学积分排名的要求),结合上一轮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答辩评审情况,划定入围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入围名单(后附)。其他满足上述参评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如自愿参与评选,也可在【10月30日16:00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批准后参与评选。
(2)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对入围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复评(视情况组织二次答辩),确定学院最终拟推荐学生名单。
(3)最终拟推荐学生名单将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处。
(4)学校学生处汇总、审核后提交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央主管部门批复。
(5)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后,学生处会同财务计划处发放国家奖学金。
此项工作联系人:蒋雨航(13585996248),也可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21-34206692,邮箱:sa_naoce@163.com。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船建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入围名单(不含第一轮已公示的拟推荐获评国家奖学金学生)
组别 |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综测排名 |
成绩排名 |
2021级 |
1 |
刘梓艺 |
工程力学(强基计划) |
1/26 |
2/26 |
2 |
陈超博 |
土木工程 |
2/38 |
1/38 |
|
2022级 |
1 |
夏诗晴 |
土木工程 |
1/32 |
2/32 |
2 |
张泽林 |
工程力学(强基计划) |
3/36 |
3/36 |
|
3 |
骆箫 |
交通运输(国际航运) |
1/20 |
1/20 |
|
|
1 |
孙洪稷 |
船舶与海洋工程(含智能海洋装备与技术) |
6/82 |
7/82 |
|
2 |
吴依珂 |
船舶与海洋工程(含智能海洋装备与技术) |
2/82 |
3/82 |
2023级 |
3 |
程源渊 |
船舶与海洋工程(含智能海洋装备与技术) |
1/82 |
5/82 |
4 |
刘欣晨 |
土木工程(智能绿色建造) |
2/54 |
2/54 |
|
5 |
姜致远 |
船舶与海洋工程(含智能海洋装备与技术) |
4/82 |
1/82 |
|
6 |
武晨阳 |
土木工程(智能绿色建造) |
1/54 |
1/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