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意识,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廖凯原基金会特在我校设立“凯原励志奖学金”,现将本年度凯原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名额分配
在“上海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登记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我院推荐名额为本科生1名,硕士生3名,博士生2名。在申请时前一年的2月1日至申请年的1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评选年度”)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
(一)考试不及格的;
(二)受纪律处分或仍处于处分考察期内;
(三)因公派出国、中止学业或者休学等原因离校的;
(四)延期毕业的,但下列两种情除外:
1、优秀博士生学位论文基金获得者;
2、因公派出国等其他特殊情况延期毕业,经由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同意的。
二、奖励金额
每人1.25万元。
三、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凯原励志奖学金”的评选一般于每年4月启动,当年6月完成;
(二)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基金会共同确定各学院的“凯原奖学金”申请名额共90名;
(三)学校初评委员会以现场面试的方式从90名候选人中选出60名获奖人和5名候补获奖人确定;
(四)凯原励志奖学金终评委员会审核确定60名获奖学生。
四、上报材料
电子版材料:(5月7日下午5点前发至sa_naoce@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学历+姓名+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如“硕士+张三+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
(一)《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2),请参照样表模板(附件2-1)填写,命名为“010+硕士+张三+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如“010+硕士+张三+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二)《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的电子版(附件3-2),请选择Excel工作簿下的本科、硕士、博士对应的工作表,参照样表模板(附件3-1)填写,命名为“010+学历+姓名+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如“010+硕士+张三+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三)《上海交通大学2017-2018学年凯原励志奖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大一、硕士、博士无排名可不填,命名为“010+学历+姓名+凯原励志奖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如“010+硕士+张三+凯原励志奖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
纸质版材料:(5月7日下午5点前交至木兰楼A203室马老师或魏老师处,将所有材料按照以下的顺序用回形针别在一起或用订书机钉在一起)
(一)《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二)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书,请参照样表模板(附件5)撰写;
(三)经由学院教务部门盖章的包括评选年度在内的历年成绩单;(无需自己提供)
(四)在评选年度发表的科研成果(注:“评选年度”为申请时前一年的2月1日至申请年的1月31日期间,如果是已录用、未发表的学术论文,则提供录用证明复印件,并要求个人及导师签字;如果是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则提供论文首页复印件、所属当期期刊含本文的目录复印件,并要求个人及导师在目录页、论文首页签字;所有科研成果复印件都要求个人及导师签字);
(五)在评选年度获得的奖项材料;(复印件,注:“评选年度”为申请时前一年的2月1日至申请年的1月31日期间);
(六)足以证明申请人品学兼优的其他书面材料。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具体请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附件6)。
(二)“凯原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不再参加2018年秋季专项奖学金的评审,但支付学费和生活费有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助学金的评审。
(三)如有相关疑问,可现场或致电咨询船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马老师,魏老师,咨询电话:021-34206693,021-34206694。
特此通知。
船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
附件2-1 【模板】2018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样表).doc
附件2-2 2018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1 【模板】2018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样表).xlsx
附件3-2 2018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xls
附件4 上海交通大学2017-2018学年奖助学金汇总表.xlsx
附件6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