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上海交通大学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第九届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提出申请,经学院党委批准、学院团委同意,拟定于2018年11月21日召开上海交通大学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21日(星期三)晚6时至9时
地点:闵行校区木兰船建大楼A200报告厅
二、 大会的主要议程
(一)树立典型,表彰2018年度上海交通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凝练优秀船建人的精神坐标;
(二) 听取并审议第九届团委学生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
(三) 征求《突出贡献和突出能力测评实施细则》修订意见;
(四) 审定学生代表大会常设代表工作条例、修订团委学生会章程;
(五) 选举产生学院第十届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第十次学代会常设代表。
请各班级、团支部组织动员,严肃做好民主推荐工作,各位学生代表应当重视校园协商民主权利,立足实际、充分调研,围绕同学们广泛关注、反应集中的问题进行提案的梳理,切实履行和发挥代表职责。大会代表及常设代表推选办法、新一届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及推选程序、大会提案工作具体开展办法和提案程序等具体工作将另行通知。
共青团上海交通大学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上海交通大学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