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二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通知

  各位同学: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联合主办的一项以“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为宗旨的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创业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

  一、赛事介绍

  第二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设3项主体赛事:“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其中:

  “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二、参赛要求

  1、参赛资格

  2016年7月1日时仍具有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含全日制MBA,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

  毕业3年以内(时间截至2016年7月1日)且最终学历毕业院校为我校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

  2、申报条件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2)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参赛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3)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三、校内选拔及大赛整体进度安排

  3月1日-3月15日:校内报名;

  3月16日-3月31日:校内选拔辅导并遴选参赛项目

  4月-5月:上海市级预赛

  6月中旬前:预赛通过的项目,报送全国组委会

  7-8月:全国大赛复赛

  10月:全国大赛决赛

  四、报名方式及联系人

  请有意向参赛的同学填写《报名表》(附件一)以及《创业计划书》(参见附件二,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及公益创业赛报名者提交)或者公司简介、运营情况说明等材料(创业实践赛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版打包于一个文件压缩包,命名为“【创青春】+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于3月10日12:00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naocetw@163.com

  联系人:陈帅 赵恺

  联系电话:021-34206693

  联系邮箱:naocetw@163.com

        附件一:报名表

        附件二:创业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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