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学生工作办公室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19届秋季市、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继续开展评选“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沪交内(学)[2013]77号)的要求现将学院在2019届本科毕业生中评选市、校优秀毕业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外籍学生及港澳台学生不参与上海市优秀毕业生评选,可参与校优秀毕业生评选。

二、 评选人数

全年级共评选8名市优,24名校优。

班级评选:船工一班、船工二班、船工三班、轮机工程、国际航运、工程力学、土木一班、土木二班,每班评选1名市优、3名校优,班级推荐后,由学院学工办组织审核。

三、 参评基本条件

1、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4、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5、能以国家利益为重,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能坚持国家需要、社会期望、个人价值相结合的原则。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四、 评选标准

1、评选校优秀毕业生标准

(1)在校期间曾获校级或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等称号(至少一次);

(2)在校期间曾获得奖学金(至少一次);

(3)入学以来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前茅,毕业设计(论文)有较高水平;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在校期间学业全部合格;

(6)自愿赴中西部重点行业、基层单位就业或应召入伍的同学,可适当放宽(1)(2)中的限制。

2、评选市优秀毕业生标准

(1)在校期间多次荣获市或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等称号(至少两次);

(2)在校期间多次获得奖学金(至少两次);

(3)入学以来各门功课成绩名列前茅,毕业设计(论文)达到优秀者;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在校期间学业全部合格。

(6)自愿赴中西部重点行业、基层单位就业或应召入伍的同学,可适当放宽(1)(2)中的限制。

五、 评选方法

1、本科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召开班会,推选出市、校优候选人。

2、班长填写2019届市、校优毕班级候选人推荐名单汇总表,于2019年5月5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发至jiangjunda@sjtu.edu.cn(表格见附件)。

3、班级评选的市、校优候选人分别填写《船建学院2019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申请表》,201955日下班前,纸质版表格及证明材料交至学工办江俊达老师处,电子版表格及人物事迹(4000字)材料发至jiangjunda@sjtu.edu.cn(表格见附件)。

4、评选注意事项:

(1)评选前全体同学须了解评选条件;

(2)参与评选的人数原则上为全班同学(最少不得少于班级总人数2/3);

(3)候选人得票率占投票人数50%以上有效;

(4)班级评选结果由班长向全班同学发布;

(5)如班级推荐候选人不符合评选标准,则该名额自动纳入学院统一评审。

六、评选流程

2019年4月28日-5月5日  班级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2019年5月5日前  班长上报《2019届市、校优毕班级候选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2019年5月5日前  候选人提交《候选人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提交4000字人物事迹材料

2019年5月6日-7日  学院对候选人集中评审

2019年5月8日-5月10日  获奖名单公示三天,学生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019年5月11日  学院统一上报学校


七、  奖励办法

1、市优秀毕业生填写“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校优秀毕业生填写“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2、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奖励。

 

八、其他

1、严禁弄虚作假,在评审中一旦发现有作假、虚填、隐瞒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并全院通报批评;在评审后一旦发现有上述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及有关奖励,并全院通报批评,已毕业的学生通知其用人单位。

2、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者如不能按时毕业、就业或在就业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在毕业前发现有不符合上述条件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及有关奖励。

3、本条例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江俊达

电话:34206693

地址:木兰楼A203室

邮箱:jiangjunda@sjtu.edu.cn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附件:

1、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继续开展评选"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2、2019届市、校优毕班级候选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3、船建学院2019年本科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申请表


附件一: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继续开展评选“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

附件二:2019届市、校优毕班级候选人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三:船建学院2019年本科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申请表.docx




分享到:

版权所有 © 2014 上海交通大学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 沪交ICP备05053   流量统计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