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学生工作办公室

关于船建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调动和激发硕士研究生的创新积极性,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的通知》的要求,船建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即日起全面启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评选对象包括我院2016年入学的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双证硕士研究生中的全日制非定向培养学生(含港澳台)。

2、评选对象包括我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强军计划、国防生计划的定向培养学生。

其它定向培养或单考入学的学生不参加本次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二、评选名额

  本次参评同学总数为247人,其中一等学业奖助学金名额74人,剩余考核合格同学均为二等,考核不合格的同学为三等。

  凡在入校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硕士研究生,属于考核未达到要求,为考核不合格。包含: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校纪校规处分;中期考核结果为CD;学位课级点不满2.7;学位课不及格;无故不按期注册报道;其他考核不合格情况等。

 

  三、申请办法

  参评学业奖助学金的学生需要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考核合格的同学,到截止时间仍未提交奖助学金书面申请材料的同学默认为参评二等学业奖助学金;考核不合格的同学,若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学院评审委员会不给与申请特批。

论文、专利、科研成果和科技竞赛的有效期为自20169月硕士入学以来截至2017111日,论文通讯作者、专利权人的单位署名必须为上海交通大学。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需材料如下:

  (1)学业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

  (2)公开发表或录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包含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录用函复印件需导师签字并附加论文全文),

  论文等级分为:SCIEI,核心期刊,一般刊物,会议论文;

  (3)申请公开、授予专利的复印件,

  专利等级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4)各类科研成果和科技竞赛获奖获奖证书复印件;

  2、申请材料递交方法:

书面申请材料于119日(周四)16:00前交到船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木兰船建大楼A203室)

联系人:薛老师

 话:021-34206694


附件下载地址:http://pan.baidu.com/s/1i49Kb9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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