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
关于推进第二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推进第二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的评选活动,及更好地服务船建学院在读研究生的申请工作,兹定:
1. 申请人须将1份申请人和导师签字的纸质申请材料于2017年10月9日12:00前提交至木兰楼A203室杲光伟老师处;学院将统一办理学院盖章事务并统一提交给研究生院。
2. 相应的电子版申请材料于2017年10月9日12:00前须发送至邮箱:gaoguangwei@sjtu.edu.cn (邮件主题:学术之星申请+姓名+学号),学院统一打包发送给研究生院。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杲光伟
电 话:34206693
邮 箱:gaoguangwei@sjtu.edu.cn
船建学院学工办
2017.7.22
附:第二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 活动通知
第一届“学术之星”评选活动于2016年底圆满完成,为继续推进“学在交大”改革,鼓励广大研究生同学养成学术志趣、提升学术能力、恪守学术道德,学校在全校研究生中开展第二届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通过评选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学术先进典型,发挥朋辈榜样引领作用,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本活动由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与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主办,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会承办。为更好地推进评选工作,特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1. 必须为具有上海交通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2. 应具备优秀学术素养与高尚品德,并在上海交通大学攻读研究生期间取得突出学术成果。
3. 申请时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无受校纪校规处分等各类不适合参评本项荣誉的负面情况。
4. 已获得“学术之星”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同学不得再次参评。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符合以上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报名参评,并按要求填写附件中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详见附件)。
书面纸质版申请材料要求提交1份,需经申请人签名、导师签字、院系盖章,并于2017年9月25日~10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提交至闵行校区陈瑞球楼321室;相应的电子版申请材料需发送至邮箱:sjtu_xueshuzhixing@sjtu.edu.cn。
申请材料提交说明请见附件4。
三、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2017年“学术之星”评选活动将于9月至12月进行。根据评选工作计划,初步的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如下:
9月,报名申请及材料审查阶段;
10月,初评阶段。按“理科类”、“工科类”、“人文社科类”和“医学类”分四个组别进行匿名专家通讯评审,推选出20名候选人。
11月,会评阶段。由评选学术委员会组成评委团,组织现场答辩,并综合考量申报材料情况,确定10名“学术之星”人选和10名“学术之星”提名奖人选,并予以公示。
12月,举行颁奖仪式及分享会。
四、评选组织机构
为顺利推进评选工作开展,研究生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研究生会共同成立评选工作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王亚光、林立涛
委员:杨根科、张新安、刘黎、樊琳、胡艳丽、侯宗胜、石楠、张仁伟
秘书处成员:李旭、赵美琪、李文宇、李恬山、李云艺、秦岭
五、荣誉及奖励形式
1. 获奖者将被授予上海交通大学“学术之星”或“学术之星”提名奖荣誉称号,学校为每位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 “学术之星”获奖者可获全额资助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1次,“学术之星”提名奖获得者可获学校A档会议标准资助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1次。其它资助条件和申报流程请参见《上海交通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项目管理办法》、《上海交通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项目重要会议目录(2017版)》等相关规定执行,详见研究生院主页。
六、其他事项
关于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工作的更多信息详见附件6《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与管理办法》。在评选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疑惑,均可与组委会以下人员联系:
侯宗胜:hzs@sjtu.edu.cn
石 楠:nanshi@sjtu.edu.cn
李 旭:darcy.li@sjtu.edu.cn
李文宇:newfish@sjtu.edu.cn
主办单位: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
承办单位: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会
2017年9月20日
附件下载链接:http://pan.baidu.com/s/1dELvqEH 密码:dbf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