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帮助在校学生成长为创新型领袖人才,上海荣昶公益基金会在我校设立“上海交通大学荣昶奖学金”,以表彰激励在科技创新和领导能力方面表现突出的在校学生。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荣昶奖学金”捐赠协议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度荣昶奖学金评审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名额及金额
“荣昶奖学金”分为“荣昶科技创新奖学金”和“荣昶领导能力奖学金”,具体要求如下:
(一)荣昶科技创新奖学金
1. 奖励对象:上海交通大学全日制在读的本科生(大一新生除外)。
2. 奖励名额:今年全校拟新评奖学金10名、提名奖20名,续评20名;
3. 奖励金额:每名奖学金获奖学生每年奖励人民币30000元,对获得该项奖学金资助的学生从获奖之日起,凡经复审合格者可至多连续两年续评;每名提名奖获奖学生奖励人民币10000元,不可续评。
(二)荣昶领导能力奖学金
1. 奖励对象:上海交通大学全日制在读的本科二年级或三年级学生,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
2. 奖励名额:今年全校拟新评奖学金10名、提名奖20名,续评20名;
3. 奖励金额:每名奖学金获奖学生每年奖励人民币20000元,对获得该项奖学金资助的学生从获奖之日起,凡经复审合格者可至多连续两次续评;每名提名奖获奖学生奖励人民币10000元,不可续评。
二、评审条件
荣昶奖学金分为“荣昶科技创新奖学金”和“荣昶领导能力奖学金”,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思想端正,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学习勤奋,态度端正,成绩优秀;
3、热心公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4、身心健康、热心公益、乐于奉献;
(二)“荣昶科技创新奖学金”面向上海交通大学全日制在读的中国籍本科生(大一新生除外),要求学生评奖年度的学习成绩排名应为专业前30%,且无不及格现象。
申请新评的学生另需在评奖年度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论文(第一作者)被SCI、EI、ISTP全文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国内核心学术刊物上录用;
2、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挑战杯或者学校认定的A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3、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成果获政府或其他官方组织授予国家、省部级奖励;
4、兴趣广泛,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或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表现出特别优秀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潜力。
申请续评的学生需在评奖年度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论文(第一、二作者)被SCI、EI、ISTP
全文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国内核心学术刊物上录用;
2、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挑战杯或者学校认定的A类竞赛中获得一、二等奖(或金、银奖)及以上奖励;
3、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成果获政府或其他官方组织授予国家、省部级奖励;
4、参加国际或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投稿并收录;
5、有其他突出成绩可以显示学生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或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注:若不符合续评资格或因其他原因不参加本次续评,需提交取消续评说明。
(三)“荣昶领导能力奖学金”新评面向上海交通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二年级、三年级学生,硕士一年级或博士一年级学生。要求参评本科学生评奖年度的学习成绩排名为前30%,且无不及格现象。硕一、博一同学可提供足以证明学业优秀的相关材料。申请新评的学生另需在评奖年度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在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和社团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学期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力突出,业绩显著,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起到了学生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
2、具有较强社会责任心,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支教活动等,成绩显著;
3、在创新创业等其他活动中表现优异,表现出特别出色的领导能力和潜力。
申请续评的学生要求评奖年度的学习成绩排名为前30%,且无不及格现象。另需在评奖年度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在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和社团中担任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力突出,业绩显著,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起到了学生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
2、具有较强社会责任心,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支教活动等,成绩显著;
3、在国际、国内重要组织中实习或挂职;
4、其他活动中表现优异,表现出特别出色的领导能力和潜力。
注:若不符合续评资格或因其他原因不参加本次续评,需提交取消续评说明。
(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受到过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2、评奖年度内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的;
3、因出国、中止学业或者休学等原因离校的。
三、申请方式
电子版材料:9月28日11:00之前发送至sa_naoce@163.com,邮件主题请以“姓名+荣昶科技创新奖学金命名”或“姓名+荣昶领导能力奖学金命名”。
纸质版材料:9月28日11:00之前交到木兰楼A203门外相应邮箱中。
四、时间节点及要求
9月25日至9月28日,学生申请,院系审核,产生推荐人选;
9月29日前,推荐人选材料提交学生事务中心;
10月1日至10月8日,审核推荐材料;
10月19日,第一轮评审,公布终评面试名单;
10月21日(待定,另行通知),终评面试,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
五、提交材料要求
材料由院系汇总后统一提交,请务必注意相关格式规范和要求,新评与续评提交材料相同:
(一)电子版材料
1. 荣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请根据申报类别,将汇总表分别命名为:“姓名+荣昶科技创新奖学金推荐汇总表”或“姓名+荣昶领导能力奖学金推荐汇总表”;该表格将作为面试材料直接提供给评委,请按样表(不要改变表格格式)要求认真填写。
2. 荣昶奖学金申请表。请根据申报类别,将申请表分别命名为:“学号+学生姓名+荣昶科技创新奖学金申请表”或“学号+学生姓名+荣昶领导能力奖学金申请表”;该表格将作为面试材料直接提供给评委,请按样表(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其中申请理由不少于400字)要求认真填写。
本科生成绩与排名可向学院教务办或年级思政查询,研究生填写上一学段期间的成绩与排名,例:3.8/4.0(本科)。
3. 2020年上海交通大学荣昶奖学金学生信息推荐汇总表。请根据申报类别,在奖助学金名称一栏选择荣昶科技创新奖学金或荣昶领导能力奖学金。
以上三项材料请打包并分别命名为“姓名+荣昶科技创新奖学金材料”或“姓名+荣昶领导能力奖学金材料”。
(二)纸质版材料
1. 荣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包括“荣昶科技创新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和“荣昶领导能力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纸质版(请统一按样表要求打印,不要改变表格格式);
2. 荣昶奖学金申请表。包括“荣昶科技创新奖学金申请表”和“荣昶领导能力奖学金申请表”(请统一按样表要求打印,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其中申请理由不少于400字);
3. 各类证明材料。相应的科研成绩成果清单、各类获奖证明和学生工作证明等材料。
六、其他要求
1. 根据协议,荣昶奖学金不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不含校优ABC奖学金)。
2. 申请人须保证个人相关经历及材料的真实性。如有造假,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